根據2025年最新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》及國際貿易慣例,通過正規代理商采購商品用于出口完全合法,但必須滿足三個核心條件:
2023年海關總署公布的典型案例顯示,約37%的貿易糾紛涉及代理采購環節。主要風險包括:
根據我們服務300+foreign trade企業的實操經驗,建議采取以下步驟:
Q:是否需要取得原廠出口授權? A:分兩種情況:①若代理協議包含轉出口權限則不需要 ②若商品含專利技術,必須取得權利持有人書面許可
Q:代理商能否直接提供出口單證? A:具備進出口權的代理商可直接出具,否則需通過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完成。建議選擇同時具有”外貿綜合服務試點企業”和”AEO認證”資質的服務商
Q:新興市場國家有何特殊要求? A:以東南亞為例,2025年東盟新規要求:①清真認證食品需提供生產環節授權證明 ②電子產品須附代理商質量承諾書(需經使領館認證)
(注:本文所述操作規范基于2025年1月生效的海關總署第68號公告,具體個案建議咨詢專業貿易合規顧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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